来源:http://kcoyle.blogspot.com/2008/12/frbr-and-group-2-3-oddities.html
作者:Karen Coyle
译者:Nal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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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或许已经认识到了,只要我发现一些新问题(至少,对于我的新问题),我经常会转回到FRBR。或许因为我不是个编目员,看上去我之前阅读FRBR漏掉了一些核心的概念。这也许就是我和一些有丰富经验的编目员之间对FRBR理解不同的原因了。
这次,我是在思考实体是怎样用于主题关系的。但是在我得出结论之前,总是有出版者跳出来折磨我。
FRBR和RDA中的创作者和出版者
第二组实体和第一组实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所谓的“责任关系”。下表显示了两个第二组(G2)的实体:个人和团体是怎样和第一组实体产生关联的:
作品 由G2 创造
内容表达 由G2 实现
载体表现 由G2 生产
单件 由 G2 拥有
(需要指出:FRBR把第一组和第二组实体的关系限制到只有四个,我觉得这点很奇怪,但这就是FRBR的规定。我奇怪人们该怎样处理,比如一本书特定内容表达的插图者。当然,增加插图不能让它成为一部新的作品?)
在FRBR的第四部分,第二组实体并没有包括在第一组实体的属性之中。换句话说,作品的属性不包括作品的创作者,单件的属性也不包括拥有者。
所以我很奇怪的在载体表现的属性中读到下面的话:
4.4.5 出版者/发行者
载体表现的出版者/发行者是载体表现上指名名称、对载体表现的出版、发行、发表或颁布负责的个人、集体或组织。一个载体表现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出版者或发行者相关联。(所有FRBR的引文来自于王绍平等人翻译的简体中文翻译版)
既然第二组实体并不在第一组实体的属性之列,很明显出版者并非是个人或者团体的实体。但是第一组实体和第二组实体的关系是这样说的:
5.2.2 与个人与团体的关系
第二组实体(个人和团体)通过4种关系类型链接到第一组实体:将个人和团体链接到作品的“被……创作”关系;将同样两个实体链接到内容表达的“被……实现”关系;将它们链接到载体表现的“被……生产”关系;以及将它们链接到单件的“被……拥有”关系。
本质上,实体的定义和载体表现的属性之间这个明显的不一致和从载体表现上转写数据的实践有关:
粗看之下,本模型定义的某些属性似乎与模型中已经另外定义为实体并通过关系与所考察实体相联系的研究对象是重复的。譬如,载体表现的属性“责任说明”似乎平行反映了实体个人与团体以及将这些实体与该载体表现体现的作品和/或内容表达相联系的“责任”关系。然而定义为“责任说明”的属性直接与载体表现本身出现的标识信息相关,而与包含于该载体表现的作品与负责创作或实现该作品的个人和/或团体之间的关系不同。(4.1)
这句话说明,FRBR想象自己推行了实体–关系的模型,但实际上,它并没有比我们当前的书目数据(它融合了撰写的资料、编目员提供的资料以及受控的标目)更加接近这个模型。
然后是第三组实体
这个比较容易解释,因为它非常容易:第三组实体(概念、实物、事件、地点)只能用作主题,比如:
因本次研究的需要,只有当地点是作品主题时(例如,地图或地图集,或旅游指南等的主题),才作为实体看待。
这就消除了任何把地点当作是“出版地”的想法。更不要说这组每一个实体的属性都非常少;实际上,它们都只有一个属性:
概念/实物/事件/地点的术语
结果
结果就是FRBR并没有给我们的书目数据一个真正的实体关系模型。这对于我们想要让图书馆数据朝着实体关系的方向上发展的人来说是很沮丧的,这也意味着,如果想到实现实体关系的模型,我们就要超越FRBR现有的内容,超越由RDA实现的FRBR的版本。我多少了解了这一点,但是从FRBR文献本身中得到确证,还是让我感到气馁。更沮丧的是,这个事实原本就摆在那里,但是却没发现。
我重读了一遍FRBR in RDF以及Scholarly Works Application Profile,他们每一个都对FRBR的概念作出了一些有趣的扩展,让FRBR更加接近实体–关系的模型。在我看来,DC/RDA工作组也需要从FRBR出发才能实现目标。但是问题就是:我们能向前走多远,而且还需要和图书馆数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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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的话:下午重读了Diane I. Hillman在去年的一个ppt,感觉比第一次读能读懂的地方多了,虽然还是有很多读不懂的地方。正巧看到里面提到这Karen
Doyle的博客,近来就正好读到了这篇文章(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文章),下午理解能力有问题,所以粗粗的翻译了一遍。作者的意思似乎是:FRBR并不是万能的,虽然我很不愿意接受这个观点,但是不得不承认,FRBR(以及RDA)里面确实有很多有问题的地方,而且需要进一步学习。
也希望大家都能加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