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A学习笔记2:Tillett的ppt

Barbara B. Tillett: Changes from AACR2 for Texts (ppt format, pp. 51, 2010-01-12)

这个ppt来自于Barbara Tillett在今年1月在LC所做的一个报告,这个报告的视频收录在LC网站。它大体而言是今年年初对于RDA所做的一个前瞻性的、综合性的简介。

#4
RDA的两个基础:FRBR/FRAD以及国际编目原则声明(ICP)。后者对RDA的影响主要表现在RDA的一个核心原则上:take what you see, accept what you get(出自何处?)。

#9
在RDA测试的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RDA将延续当下的编目实践(“过渡阶段”):使用MARC21
目格式和规范格式、使用ISBD的结构和符号进行著录(附录D)、并且对名称检索点使用AACR2的标点(附录E)。 

#10 

RDA的核心元素即FRBR中的“国家级书目记录的最小要求”,但LC还定义了“LC核心元素”,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增加了LC通常会使用的元素。在LC核心元素之外(以及各机构各自的核心元素),是编目员自行判断的空间。“编目员的判断”是RDA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11注解)。

#12
提到了LC的Library of Congress Rule Interpretations (LCRI) 将要被大幅修订,并且改名为LC Policy Statements (LCPS)的消息,新的文档将会被增加到RDA网络版中,供人使用。 

 

#18提到了上述ICP的两个原则:take what you see, accept what you get。根据这个原则,AACR2中的简写和修改错误的规则将会被大幅度改变。 

a. 废除“三”原则:
b. 对于信息源错误的修改
c. 缩写词
(具体的案例和解说将在下一篇中详细介绍)

#20-23
MARC21格式在2009年开始引入了336-338字段,取代了传统的GMD。这三个字段分别著录内容、媒体和载体类型。

a. 336和338字段是核心元素。在RDA测试中,LC采用了Policy and Standards Division的建议,不采用337字段,因为媒体是载体的概括的表达,LC希望可以通过载体类型来自动生成媒体类型。

b. 这三个字段都是可以重复的

c. 使用|2来标记词表。它们的词表可以在LC standard的页面上看到。

以下是两个例子:

图书:
300 $a 238 pages : $b …
336 $a text $2 marccontent
337 $a unmediated $2 marcmedia
338 $a volume $2 marccarrier

(另,在Tillett的ppt里以及在培训材料中字段基本上都没有指示符了(一个使用指示符的例子见p. 46上的780字段)。不过MARC21手册还没有做出改动。所以这如她所说,是一个“临时性的变化”么?——p. 2注释)

在线的pdf文档:
300 $a 1 online resource (39 pages) : $b…
336 $a text $2 marccontent
337 $a computer $2 marcmedia
338 $a online resource $2 marccarrier
这两个例子里比较值得注意的是337字段。图书的337字段的值“unmediated”意味着你不需要任何设备就能阅读。

#37-40
介绍了第二组实体的数据元素。

#41以下介绍了RDA中关系的表达。主要分为三种:FRBR第一组实体和第二组实体之间的关系,第一组实体内部的关系以及第二组实体内部的关系。

 

对于这三种关系,Tillett列举了RDA中可能的解决方案。大体是以下两种:
  • 通过标识符连接
  • 通过规范的检索点连接
在RDA测试中,LC将不实行第一种“更加先进”
的方法。仍然使用第二种,也就是当下的实践,但是重新使用|e也就是关系指示符(RDA附录)。以下是各自的例子:

责任者-资源

100 $a Lindgren, Astrid, $d 1907-2002.
240  $a Pippi Långstrump. $l English
245  $a Pippi Longstocking / $c Astrid Lindgren ; translated by Tiina Nunnally.
700  $a Nunnally, Tiina, $d 1952- $e translator

资源-资源

100 $a Brown, Dan, $d 1964-
240  $a Digital fortress. $l French
245 $a Forteresse digitale.
700  $i Translation of $a Brown, Dan, $d 1964- $t Digital fortress.
责任者-责任者
100 $a Snodgrass, Quintus Curtius, $d 1835-1910
500 $a Clemens, Samuel, $d 1835-1910 $i real identity
————

【转帖】K师:我为什么bs图书ATM自助借还机

原文地址:http://sns.libspace.org/space-7-do-blog-id-2731.html

————

方言馆长问我为什么不看好图书ATM自助借还机,还说它是技术应用的怪胎。我简单回答说它有三宗罪。为了避免被曲解,完整照录如下:

这里的自助借阅设备不是指图书馆内部配合OPAC使用的(这里纠正下,如果开架取书,无需配合–感谢精灵指出。),而是指大街上放置的图书ATM借阅机,特别是用了RFID技术的。抽象来说,它有三宗罪:1、用最先进的技术,做最落后的事情;2、用最聪明的技术,做最愚蠢的事情;3、用最烧钱的代价,做昙花一现的面子工程。当然,图书馆浪费,比其它任何花费都要“善”,从这个意义上值得鼓励。并且在类似于深圳这样的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历史能够证明,这项技术应用一定是短命的。

方言馆长希望我解释下,我就解释下。仅仅一家之言,如有疏漏之处,欢迎抓纠。

  1. 这第一点,从技术发展的角度来说是笨;第二点,从业务模式上来说是蠢;第三点,从经济核算的角度来说是烧包。归结到一点,这个ATM自助借阅,可以看成是一种高科技的图书漂流活动吧。
  2. 从技术发展角度,在所有的知识和信息都竞相数字化网络化的今天,在数字媒体如此泛滥的时代,我们去用基于互联网的OPAC检索书目、用ILS系统提供用户登录支持,来获取本来可以以电子方式、瞬间传输给读者的信息内容,甚至还要用到RFID技术(即使所有这些联网的技术都不用,那个傻大黑粗的机器加上自动控制,也足够唬人的了,这样的话其实跟图书漂流没什么两样了——算是给漂流的图书添加了全程监控和导航功能吧),用这些技术,即使我没有这本书,我也早就把他要看的书扫描好传给过去了,或者我的参考馆员早就找到电子版把链接发给读者了,或者我早就通过出版发行代理商按需订购电子书发过去了。这种技术应用的思路,就像是给古代的马车配备安全气囊、ABS刹车系统以及GPS导航设备一样荒谬。我们更应该做的,是顺应技术发展的潮流,努力倡导数字阅读,积极培养读者的信息素养,促进向数字图书馆转型。
  3. 从业务模式上来说,简单的才是好的,技术发展应该简化模式,提高效率,而不是相反。目前的这种各处布点的服务模式一点都不能简化传统的业务流程,反倒增加了大量的工作,理论上说工作量可以呈几何级数增加,图书馆早晚要不堪重负。这样就一定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效果下降。参与自助借还的读者其实都只能是些无所谓看什么书的读者,而现在真正想看点书的读者都不是无目的的,如果采用预约,其实是不现实的,大大增加工作量不说,一般一看要预约,很多人立马走人。又不是只有你一家包子铺。对于图书馆来说,为读者找书、为书找读者永远是图书馆的追求,而这种囫囵吞枣快萝卜不洗泥的模式其实割裂了图书馆藏书的整体性,打乱了馆藏建设的宗旨和连续性,读者更难找到他需要的书,图书馆也更难及时便捷地提供读者需要的书。现在有一些馆长想法很奇特,认为流通的图书就当损耗算了,这样的话还要你curator作甚?还要分编贴码典藏流通作甚?买来图书让它漂流去就完了。目前的模式还要做大量的后台管理工作,业务流程一个环节都不能少,对管理和协同要求更高,管理系统很少有满足需要的(甚至由于需求的不确定性很少能够开发成功),一个环节不好就会拖累整个流程,最后弄得乱七八糟不可收拾,图书馆不堪重负,图书馆员疲于奔命。其实大力发展数字服务是清爽的策略,使读者少用纸质图书,少来传统图书馆,这样图书馆在增加了资源利用率和服务人次的同时,又减少了到馆读者,图书馆员的工作也能够更加有效率、更加轻松并有成就感,能够腾出更多精力做好信息组织、发布和传递的工作,何乐而不为呢?
  4. ATM无人值守自助借阅需要到各处布点,书就那么几百本,体积硕大,算下来的成本可能还不如图书馆直接送书到户,告诉他只要全家一起看,就值这本书图书馆所付出的成本了;或者还不如作为奖金,激励图书馆员包干到人,每人每年必须完成都少流通量可以拿奖金。这些设备的管理、维护所构成的拥有成本远远大于它的价值以及它所能产生的效益,想想国外劳动力成本那么高的国家、那么希望机器取代人的国家为什么不大力发展这个东西?为什么人家发明了ATM取款机都不知道搞这个东西?当人家傻子啊?保证不坏的话,每个月几千元的成本,为什么不能雇个零时工,在常常是大而无当又没有文化的文化馆或街道办事处找一个角落,看着这几百本书呢?还可以缓解就业压力或部分解决老龄化问题,哪怕当他是机器人也不错啊?而且这个钱还可以进一步转化为消费,从而达到刺激消费的功效。当然我们有优越性财大气粗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不算这个帐,但是你现在不算,历史是会跟你算的。

 

————

读了之后让我再次心悦诚服的一篇argument。今天在不同场合也share给很多人看了,不过还是想贴在这里。不过为了避免触碰大巴的审查,所以省掉了原文的结尾段。大家有兴趣可以去读原文。

Facebook,用还是不用?

上周,rocket.ly的Dan Yoder发表博客,谈及他删除了自己的Facebook (以下简称FB)的账户,并且提出了10个他认为我们应该删除FB账号的原因。

 

  • 1. FB的应用烂透了。(对于这一条本人深有同感)
  • 2. FB并不(真的)支持开放网络:作者认为,尽管FB最近宣布了Open Graph API,但这个功能并不“开放”,因为你只有登录到FB上才能使用它。作者列举FB的另一个“罪状”是它们在名义上宣布支持OpenID,但实际上又做了一个Facebook Connect。
  • 3. 真正删除FB账户是非常困难的:FB在明处提供的是”deactivate”的选择,但不是删除。删除的选择在深巷中。
  • 4. 在技术上,FB不足以被信任:作者提供了一些例子说明FB很容易泄露使用者的个人隐私。
  • 5. 你的个人信息被共享给应用开发者。
  • 6. FB仗势欺人:
  • 7. FB正在对用户的个人信息玩“诱饵-偷梁换柱”的把戏。
  • 8. FB和隐私权宣战:尤其是最近的Open Graph API引发了一些对于隐私权的争论(参见下文)。
  • 9. FB的CEO有记录在案的不道德的行为
  • 10. FB的服务条款是完全一边倒的。

 

他的理由简而言之一个字:隐私

David Lee King在昨天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认为尽管Dan的文章提出的观点是非常值得思考的。但对于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来说,有10个理由让它们不应当删除自己的FB账号。

 

 

  • 1. 你的读者在使用FB。(2010年3月,据Hitwise报道,FB在美国的的单周访问量第一次超过Google)
  • 2. 你的社区在FB上。(David Lee King引用了Edison Research的调查报告,有41%的美国人使用FB)
  • 3. FB是一种免费的营销手段。
  • 4. 尽管FB存在许多隐私上的问题,但这反过来也为用户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他们学到更多的关于隐私权的知识。
  • 5. 回答问题。(在比较早的一篇博客里,他谈到了用机构FB页面取代图书馆首页的可能性)
  • 6. 和你的读者展开互动。
  • 7. 和你的家人联系。
  • 8. 和同事以及朋友联系。
  • 9. 开展谈话。
  • 10. 告诉FB你不喜欢它们的隐私权政策。

 

via: David Lee King: 10 Reasons to NOT Quit Facebook